据悉,6月28日起,汉中市调整住宅公积金借款首付份额。
1、在汉中市购房的住宅公积金缴存员工,初次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购买一般住宅(144㎡及以下)的,首付份额不低于20%;购买非一般住宅(144㎡以上)的,首付份额不低于25%。
第2次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购买一般住宅(144㎡及以下)的,首付份额不低于25%;购买非一般住宅(144㎡以上)的,首付份额不低于30%。
2、在汉中市购房的住宅公积金异地缴存员工,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购买一般住宅(144㎡及以下)的,首付份额不低于30%;购买非一般住宅(144㎡以上)的,首付份额不低于35%。
来历:汉中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