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对年满65岁无养老金人群发放基础养老金

每日热点 2024-03-11 20:12 阅读: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传统美德,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全国人大代表、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周金波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提交了一项重要建议,即建立普惠式基础养老金制度,针对年满65岁无养老金的老年人群发放基础养老金。

我国养老保障体系虽然在短短十余年内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对于一些农村老年人群来说,由于种种原因未参加过工作、未缴纳过社保,他们无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障,导致晚年生活缺乏基本保障。另外,一些老年人群参加养老保险较早,但由于当初缴纳费用较低,导致现在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数额偏低,与新时代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基于以上现状,周金波提出了建立普惠式基础养老金制度的建议。他认为,对于年满65周岁且无养老金的老年人群,应该发放基础养老金,以确保他们拥有固定收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提升晚年生活的质量和幸福感。同时,对于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但养老金较低的老年人群,也应适当提高其基础养老金,更好地满足其养老需求。

为了有效管理普惠式基础养老金制度,周金波建议将其纳入现行养老保障体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管理实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在制定待遇标准方面,他建议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依据,保障老年群体的基本生活需要,并根据标准的变化调整普惠式基础养老金的发放标准。此外,随着老年人年龄的增长,待遇标准也应适当提高,以确保老年人能够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对于普惠式基础养老金制度的具体实施工作,周金波建议分步推进。他认为,财政收入有盈余的发达地区可以先行先试,带头建立实施普惠式基础养老金制度。而对于相对欠发达地区,则建议中央财政予以支持,逐步推广实施,最终实现全覆盖。同时,他还呼吁合并社会救济和普惠式基础养老金的重叠部分,以提高救济标准和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总之,建立普惠式基础养老金制度对于提升老年人群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这一制度的建立,可以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基本的养老保障,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美好愿景。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考虑这一建议,为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贡献力量。